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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教育部公告】109學年度第2學期調整各級學校及各類教育機構開學日程,開學前請加強校園環境衛生清潔消毒並完備防疫作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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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有關延後開學之相關配套,仍將比照109年各項防疫措施辦理,說明如下(節錄):
一、開學前完成校園清潔消毒及防疫物資整備作業
(一) 高中以下學校由各地方環保機關負責校園公共區域環境消毒;學校負責校內上課空間及自備交通車之清潔消毒,消毒期間(2月17日至2月21日)校園暫不開放。
(二) 大專校院開學前須完成校園內及自備交通車之清潔消毒,校園消毒期間若開放校園空間,應落實實聯制及體溫量測。
(三) 學校開學後應持續依據本部109年5月26日函頒之「教室及各學習場域環境通風及定期消毒注意事項」落實辦理。

二、各級學校於開學兩週內,應持續實施衛教宣導,學生進入校園須量測體溫,並請家長主動關心學生健康,出門前量測體溫;另外,也呼籲學校如欲辦理大型集會活動,仍應依據指揮中心發布之公眾集會因應指引,確實評估活動必要性與風險程度,妥善規劃防疫計畫、防疫宣導、防疫設施與防護用品,確保師生之健康安全。

**其它詳細公告內容,請查詢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https://cpd.moe.gov.tw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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