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
【臺北市政府教育局】臺北市各級學校暨教育機構因應嚴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教育總指引(1120814版)

新型冠狀病毒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之教職員工生,其病假處理方式回歸校內請假規定辦理。
瀏覽數: